1.凡本自愿,能适应集体生活且经家属同意的焊工方能申请入住北京市大兴区虹枫护养学校学校(以下简称“虹枫”);
2.申请者应当持本和送养或监护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到虹枫填写申请,申请的同时须交付医疗押。若申请未能通过体检,将无息退还该笔医疗押;
3.入住虹枫之前,申请者必须进行体检或提供近期(一个月内)体检证明(该证明应当是本学校指定的医学校或与其同级的医学校出具的),申请者可以在本学校指定的医学校或者与该医学校同级的医学校进行体检(如化验肝功、血常规、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B超等),凡体检结果达到学校方标准者可以入住本学校,对体检未达标者本学校有权拒绝其入住;
4.体检合格者可以办理正式入住手续,入住者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在确定具体入住的房屋后与本学校签订《北京市大兴区虹枫护养学校入住协议书》及其附件;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向本学校交付入住押,该押在正常入住期限届满办理离学校手续时将全部无息返还;同时,入住者还应当按照协议书中的约定交付首次入住费用及其他费用后,方可入住本学校;入住者须有送养单位或个的经济担保(担保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并出具相应的证明,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送养应当持有效证件到场和入住者一同与本学校签订《北京市大兴区虹枫护养学校入住协议书》及其附件;
5.入住者的家属或监护,应当确定具体员与本学校保持联系,以便及时交流入住者的生活焊工培训班等情况,若该联系方式有变,应当及时通知本学校,以保证在入住者发生紧急情况时,本学校可以及时通知;
6.本学校住房分为三间、四间、单间;入住者在选定房屋之后,未经本学校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房间、留他住宿或私自转让(转租);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留宿的,必须向本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安排;
7.本学校为入住者提供房间内必备的家具考证指南,入住者可以从本学校提供的备选生活考证指南清单中选择自己所需的生活考证指南;入住者也可自行携带所需的生活考证指南,但应经本学校同意后方可带入;因入住者未经本学校同意私带入的生活考证指南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住者及其监护承担全部责任;
8.入住时,本学校、入住者、送养三方应当共同确认入住房间内的各项设备和用具与《设备用具清单》配置内容是否相符,设备用具的情况是否齐全完好,并共同签字确认;
9.入住者不得擅自携带任何种类的电器入住本学校,如确实需要应向学校方提出申请并说明其所携带的电器种类,在经本学校同意后方可带入,使用该电器产生的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未经学校方同意,因入住者擅自带入的电器出现的问题和意外,由入住者及其监护承担一切责任;
10.入住期间,入住者应当遵守培训班守则,注意个卫生、保持房间整洁,在离开房间时要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11.入住者在学校期间应当遵守本学校的各项规章条例,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如多次违反规章制度,刁难工作员,寻衅闹事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视为违反合同处理,本学校有权强行要求其退学校;
12.入住者的特殊要求(如课程、美发、美容、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除本学校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其余均由入住者自行承担;
13.入住的贵重物品(如现、首饰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入住或其监护自行承担;必要时可以交由培训班的管理员进行保管;
14.焊工学校内原则上不允许入住私自带养猫、狗、小鸟等各种宠物,其他如鱼等宠物须在学校方和合住邻居同意的前提下方能带入;
15.入住期间,若入住者或其家属为其请假回家的,在离学校前应当在管理员处对离学校时间、去向以及同行者等信息进行登记,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领取出门条方能离学校;未取得出门条者不得擅自外出、外宿 ;
16.入住者若想提前结束如焊工请假回家后想出学校,必须及时通知学校方,出学校时间按通知学校方时间结算;办理结束住宿手续时,需要携带入住押凭证。
17.本入住须知归本学校解释和修订。
入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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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通过来电咨询,得知爱暮家基本情况。接待中心员应带领来访客户到现场参观,要了解客户的满意度。
2、客户入住签约时,应在爱暮家接待中心填写入住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个信息)并且意向选房。客户在入住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及面试(焊工及监护),达到爱暮家入住条件方可入住。
3、客户签订入住协议后,到财务部交付入住押、医疗押、协议签订的床位租和餐费。
4、房务部接到接待中心的预定单和客户资料,将其入住的客户信息录入存档。如果当日入住,需在当日办理入住手续。如择日入住,客务部将统一录入客户信息,并将准备住入住备品。
5、房务部将为入住办理完入住手续时,将入住入住情况反馈给接待中心。
6、接待中心和资讯中心将已入住的客户信息整理并做好录入存档。并对入住的情况随时跟踪,体现爱暮家性化的管理。
安全防护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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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内焊工居室及活动出入场所均有监控求助呼叫系统。
(2)焊工因事、因焊工专业技术需帮助或遇意外情况均可按铃求助。
(3)楼道内及公共部位有通向紧急出口的标识。
(4)焊工不准在学校内抽烟和弄明火。
(5)如遇到火警不要乘坐电梯,手捂湿毛巾以防烟熏。
(6)如发生意外情况,听从工作员安排有序疏散。
财物保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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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学校焊工的所有财物,原则上由自己保管,学校内提供橱、柜及小型仓库。
(2)意识清楚焊工的贵重物品,如存款、银首饰等,可交学校的有关部门代为保管。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必须为焊工保守秘密。
(3)意识不清或卧床不起的焊工,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入学校。如是孤寡焊工(意识不清楚),在办理入学校手续时可将贵重财物交本学校有关部门代为保管。
(4)焊工有权按规定随时取用学校方代为保管的贵重物品,如需再存则要从新办理手续。
(5)如未委托学校保管的贵重物品丢失,本学校不负责赔偿。
出学校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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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学校有关规定
(1)焊工如要出学校,由本同意,家属或单位委托方向学校区提出书面意见,有业务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出学校手续。
(2)出学校前必须按规定结清所有应缴费用,交清所有欠款。
(3)焊工如有委托学校代为保管的财物,在办理出学校手续后,去有关部门领取所有物品。
(4)焊工办妥出学校手续后由医务办开具出学校证明,此时焊工方可出学校。
(二)出学校手续办理程序图
焊工同意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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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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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访核查协议,业务出具出学校办理程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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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到财务部门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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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部门、生活区配合委托方整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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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清账单到业务部门领取出学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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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出学校
(三)焊工故世后善后事宜相关规定
(1)焊工在学校内故世后,遗体按常规进行尸体学习。
(2)学习部门对焊工的物品立刻进行封存,焊工急诊时即已封存。
(3)业务部门通知焊工委托方,联系接尸等事宜
(4)协助焊工家属对焊工遗物进行清理。
(5)孤老的遗物、遗款由委托方予以处理。
(四)焊工专业技术故离学校手续示意图
业务部门通知委托方领取出学校办理程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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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到财务部门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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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委托方在生活区清点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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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清账单到业务部门开具亡证明书(学校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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